一、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提供在线验证码,在线验证码的有效期从登记之日算起不得少于25天;

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提供报告编号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提供认证书编号;

  同时办理自考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专科准考证号。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自考本科专业毕业登记时未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的,在填写前置学历信息后,暂不填写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但须向省自考办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的纸质证明(可由考生个人提交,也可由学校集体办理,须在上半年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20日前提交省自考办)。

5、已提供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证明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自考本科毕业申请后,上半年的须于7月15日前、下半年的须于次年1月15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前置学历认证信息,提交省自考办核查。未按时补填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二、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三、毕业登记步骤:

1、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www.stegd.edu.cn/selfec),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

2、考生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自行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3、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区)考办提交下列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登记表》,社会考生一式两份,公开(开放)学院毕业生一式三份。

  (3)申请本科专业毕业考生的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